保姆的不正当行为,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健康养生 2025-05-21 12:30www.17kangjie.cn中医养生
自二十一世纪起,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许多儿女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照顾年迈的父母,于是选择通过家政公司寻找靠谱的保姆来照顾老人。保姆的不称职甚至不法行为,引发了社会对于家政公司和保姆法律责任的广泛关注。最近,北京某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家政服务的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赵奶奶是一位退休的大学老师,年近八十的她腿脚不便,生活自理存在困难。她的子女与一家家政公司签订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由许某担任住家型保姆,负责照顾赵奶奶的生活起居。有一天,赵奶奶的儿子回家时却看到许某对赵奶奶实施暴力行为。事后,赵奶奶的儿子报警,警察将保姆带走调查,而赵奶奶则被送往医院治疗。
赵奶奶的家属之后多次与家政公司沟通赔偿事宜,却遭到拒绝。于是,赵奶奶以侵权为由将家政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四十余万元。
经过北京某法院的审理,法院认为实际侵权人是保姆许某,而且保姆与家政公司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保姆的行为也并非在履行职务。法院建议赵奶奶应该起诉许某要求赔偿。最终,赵奶奶选择了撤回起诉。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家政公司寻找保姆时,签订合同时需明确保姆的用工形式。对于中介式的家政服务,家政公司的法律地位是居间方,即中介方。消费者与保姆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如果保姆对消费者造成伤害,消费者应直接向保姆主张侵权责任。而家政公司作为居间方,除非实际参与了侵权行为,否则无需承担保姆所造成的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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