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作弊APP创始人二审改判4年
案件背景
被告人张某杰,北京得牛科技有限公司的CEO,因开发一款名为“大牛助手”的APP而陷入公众视野。这款APP的特殊功能在于,它能够干扰“钉钉”打卡系统的功能,具体通过模拟虚拟位置、伪造设备信息等方式,绕过钉钉的定位验证机制,帮助用户实现虚假打卡。张某杰被指控犯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在一审法院的判决中,张某杰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在二审中,法院对量刑进行了调整,最终判决张某杰四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与量刑调整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进行干扰、删除、修改等行为。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审法院在对此案进行审理时,认同了张某杰的行为构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院也考虑了案件的社会影响、技术手段的复杂程度以及行为对钉钉系统具体产生的影响,认为原审量刑过重,因此将刑期调整为四年。
争议焦点
此案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和争议。其中两大焦点为:
首先是“技术中立性”的问题。辩护律师主张技术本身无罪,仅模拟位置并不构成犯罪。法院强调,这款APP直接干扰了钉钉系统的正常运行逻辑,这已经超出了中立技术的范畴。
其次是司法实践面临的挑战。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立法与司法对技术创新的边界认定存在模糊性。本案凸显了法律在应对新型技术犯罪时的困境,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法律边界成为了一个重要议题。
社会影响
此案与昔日的“快播案”类似,都引发了公众对技术应用法律边界的深入讨论。不少公众认为,司法实践需要更清晰地区分技术开发与违法行为,以便更好地适应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此案无疑为法律界和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反思和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