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爷和保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家电维修 2025-04-30 22:58www.17kangjie.cn家电维修培训

在1998年,张大爷与赵大娘共同购置了宣武区的一套房屋,并于1999年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在2002年10月赵大娘不幸去世之后,家庭经历了一场未曾预料的变故。

在2003年1月,张大爷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买卖房协议书》。张大爷以23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张某,并且迅速完成了过户手续。这套房屋,曾经承载着张大爷与赵大娘的共同回忆,如今已经转到了他人名下。

直到2009年底进行析产继承时,张大爷的三个子女才得知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化。他们对此感到十分愤怒和不解,于是将张大爷和张某一起告上了法庭,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在庭审中,张大爷主张他与张某之间的交易是因为张某曾借给他21万元,因此以债务折抵房款。但这个说法并未得到子女的认可,且张大爷也没有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张大爷的子女则提出了一个惊人的指控,他们声称张大爷和张某之间存在“姘居”关系,双方的房屋买卖是虚假的,实际上是恶意串通、转移财产,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承办法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张大爷一直在涉案房屋居住。这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反驳了子女的指控。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必须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最终,法院认定张大爷与张某在2003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对于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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