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
河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解读
尊敬的河南省会计人员:
大家好!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的指示,我们为您详细解读关于继续教育的政策要求。

一、政策依据
按照财会〔2018〕10号文件和河南省财政厅的相关通知,河南省内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
二、学习对象
继续教育主要针对河南省内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无论您是初级、中级还是高级。从事会计工作但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要先完成信息采集。
三、学习要求
每位会计人员每年需要完成至少90学分的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60学分和公需科目30学分。学习平台全年开放,但建议您尽早完成,以免错过每年的截止日期(部分年度可能为12月31日)。
四、学习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学习:
线上学习:访问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官网或指定的平台,如“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课程学习。
线下培训:参加财政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课程。
其他形式:参加会计类考试、发表论文、在职学历教育等也可以折算学分,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五、操作流程
1. 信息采集:未注册的人员首先需要在“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2. 选课学习:登录所选平台,根据您的需求选择课程,并完成学习及考核。
3. 学分登记:系统会自动登记您的学分,如有特殊情况需上传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会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的重要参考依据。请会计人员们密切关注河南省财政厅的官网或“河南会计”微信公众号,以获取的通知和资讯。建议步骤:访问河南省财政厅官网→查找“会计服务”栏目,或直接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进行学习。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或拨打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的电话。
希望以上解读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河南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祝您学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