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姆摆脱尴尬的法律境遇
生活百科 2025-08-24 15:34www.17kangjie.cn生活百科
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秘书长李凌云对周岱兰事件的发展持续关注。她向记者深入解析了保姆未被纳入《劳动法》地方性劳动法规实施范围的原因。这主要是由于“中介式”家政服务制度的存在,使得保姆多以个体形式受雇于雇主,因此无法被整合进综合的社会保障体系。换句话说,保姆在法律意义上并不被认定为“劳动者”。

针对这一现状,李凌云提出了三个具有深远意义的解决对策。她倡导推广实施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公司。在这种模式下,保姆将成为公司的一员,由公司委派为客户提供家政服务。公司会向保姆支付工资并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自2002年9月1日《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该模式运行良好。它确立了外来劳务人员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特殊“劳动”关系,并为外来劳动者提供了“工伤、大病和老年补贴”的待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外来人员缴纳综合保险(每人每月100多元),从而根本解决了保姆的社会保障问题。
李凌云提议成立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并建立行业风险基金。虽然员工制的家政服务公司推广需要长期努力,但行业协会的成立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协会一旦成立,可以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设立行业风险基金。保姆每月缴纳一定金额,以此保障自己的权益,这是一种实用的解决方式。
李凌云建议制定保姆雇佣的格式合同,并强制雇主为保姆投保。在员工制家政服务公司尚未普及而行业协会逐渐壮大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出台统一格式合同,分发给所有注册保姆介绍所(中介机构)。合同中将明确雇主必须为保姆购买保险(商业保险可作为选择之一)的条款。保姆和雇主据此签订合同,这是一种简便而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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