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这是卫生部为保障城乡民众生活饮用水安全而颁布的国家标准。供水单位、规划设计单位等相关机构需严格执行此标准,而各级卫生防疫站及环境卫生监测站则负责监督其实施情况。虽然这一标准涵盖了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但面对城市供水水源普遍受污染的现状,以及社会民众对安全饮用水的迫切需求,该国标已显得捉襟见肘,滞后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应运而生,这是建设部为提升水质安全而颁布的行业标准,自200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标准的水质要求更高,达到了直接饮用的标准。与原有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比,检测项目数量大幅增加,从35项飙升至93项,包括各种分量检测,总项目达到惊人的101项。其中,常规检测项目42项,非常规检测项目59项。更令人瞩目的是,它对检测项目的限值设定更为严格,新增了有机污染物、农药、消毒副产物以及原虫类病毒体的检测项目。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1999)旨在保障城镇居民饮用净水的安全,规范其生产过程。该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适用于经过深度净化后的管道供水和灌装水。而《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8537-1995)则详细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水的源头及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灌装产品。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1998)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了对瓶装饮用纯净水的监督和检测的统一标准,同时也指导了瓶装饮用水的生产。确保每一瓶饮用水都符合卫生要求,满足消费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