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涌被评为烈士
烈士评定与英勇事迹——李涌同志的生平及荣誉
一、烈士评定信息
在山东省的庄重决定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李涌同志被正式追认为烈士。这一决定于2021年10月24日由青岛市人民申请并获得省审核批准,他的家属也因此享受烈属的待遇。
二、英勇牺牲的经过
凌晨的沈海高速见证了一位英雄的无私与勇敢。2021年10月3日,李涌在执行巡查任务时,发现了一名涉嫌酒驾的人员。在控制该驾驶员的过程中,对方突然翻越护栏,半身悬空。李涌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为解救驾驶员而行动。由于对方的激烈挣扎,两人失去重心,李涌从桥面跌落,最终英勇牺牲,享年55岁。
三、崇高荣誉
为表彰李涌同志的英勇事迹和突出贡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于2022年1月联合追授其“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不久之后,青岛市委宣传部也于2021年11月18日追授他“青岛楷模”的称号。
四、生平及事迹
李涌同志生于1966年11月,于1989年加入中国。他在公安系统表现出色,从部队转业至公安系统后,便一直在青岛市公安局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担任中队长职务。他的工作成果显著,创新了“逆向动态安全防护法”和“温馨提示10项手势”,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率。在他的带领下,累计完成了交通安保任务390余次,处置简易事故1060余起,并发布了交通安全微博1.6万余条。他荣获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除了在工作中的卓越表现,他还长期坚持义务献血、捐资助学及参与扶贫活动,展现了其高尚的公益精神。
李涌同志用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誓言。他的事迹不仅成为公安系统的精神标杆,更激励了广大民众对公正、勇敢和无私的追求。他的精神将永远照耀在人们的心中,激励我们为更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